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整治,推进“双禁”工作深入开展,长春大学爱国卫生委员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校园爱国卫生大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爱国卫生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德军
副组长:孔令波
组 员:由后勤保障处、安全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全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室、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情况、安全隐患情况和禁烟禁违情况。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0月21、22日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及“双禁”工作自检自查。
第二阶段,10月23日爱国卫生大检查领导小组深入校园各处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阶段,10月24、25日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检查结果进行落实整改。
四、具体要求
1.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各自卫生责任区,完成卫生自检自查和整改。
2.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卫生检查工作的协调、检查和总结工作。
3.严格落实《长春大学校园禁止吸烟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减少烟草危害,降低因违规用电引发的安全风险。
五、检查考核
1.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限2日内整改完毕。
2.爱国卫生大检查领导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于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
3.需要爱国卫生大检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各单位将问题反馈至后勤保障处,后勤保障处将问题汇总后报学校爱国卫生大检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并进行统一整改。
联系方式:后勤保障处综合科 电话:85250205
长春大学爱国卫生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